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团学骨干在学生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与桥梁纽带作用,鼓励更多优秀学生热心团学工作🦉、积极为同学服务👩🏽🍳,校团委决定近期开展2015年度校级“十佳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🥠:
一、评选内容
(一)评选奖项及名额
优秀学生干部2名🗃,十佳学生干部1名🌻。(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)
(二)评选对象
1.校团委👩🏿🔧💇🏿♀️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学生干部(由校团委单列名额评选,不占用学院名额);
2.团总支、直属团支部💟、学院学生会、学院研究生会干部;
3.团支部(含直属团支部)委员🦎、班级委员。
二⛈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干部
1.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,政治立场坚定⛽️,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
2.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文明守法,遵守校规校纪🌋,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、责任意识以及集体荣誉感;
3.努力学习专业知识,能够有效协调专业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,上一年度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👰🏻♀️;
4.热爱团学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,热心为同学服务,具有较强的群众基础;熟悉团学工作,踏实肯干,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💇;具有创新精神😽,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无重大失误,有工作实绩;
5.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🚃、团队领导能力💂🏿♂️,能够充分发挥骨干作用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🍓;6.履现职一学期以上;
7.有“芮+”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📊。
(二)十佳学生干部
1.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,此次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参评;
2.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;
3.履职连续一年以上⛈;
4.在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🔕;
5.有“芮+”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自行申报,将申报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于周二(5月24日)下午5点前报到辅导员处;446299140@qq.com
(二)学院召开会议根据名额择优推荐,经本单位党总支同意后,各对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十佳学生干部”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三天;
(三)5月27日(星期五)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报送校团委。
(四)“十佳学生干部”评选工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,会上由候选人本人进行自我情况的介绍,然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评选;
(五)校团委对当选“十佳学生干部”名单予以公示🧍♂️。
五、奖励办法
分别授予“十佳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🦵🏿,颁发荣誉证书👢🚣🏻,记入学生档案👦🏽。
附件🍋:
十佳学生干部登记表.doc
推荐一览表.doc
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.doc
二О一六年五月二十日